立项号(2225610816)
【项目背景】
为指导各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好民法典,最高人民法院计划于 2023年(具体时间待定)颁布《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》(以下简称《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》)。民法典合同编本就是民法典各分编中规则体量最大、内容最纷繁复杂的一编,《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》在民法典合同编的基础上,针对司法实践中的大量疑难问题,如第三人的缔约过失责任、名实不符与合同效力、违法无效的认定、同时履行判决的程序法构造、连环转让中的撤销权行使、债权的多重转让规则设计等等,作出了全新的规定,并且其中很多规定完全改变了大家熟悉的《合同法司法解释一》以及《合同法司法解释二》中的规则。这意味着随着《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》的正式实施,我国民商事司法实践会发生巨大的变革。
为帮助广大实务界人士准确理解规则的变化,适应新时代的司法实践,提升了合同法律风险防控能力,澳门大阳城(中国)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决定于《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》正式颁发后(2023年12月左右)第一时间举办2023年“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培训班”。
【课程特色】
司法解释起草参与人与执笔人共同授课!
【课程内容】
1. 《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》的制定背景与一般规定
2. 合同的订立
3. 合同的效力
4. 合同的履行
5. 合同的保全
6.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
7.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
8. 违约责任
9. 《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》与金融审判中的疑难问题
【师资构成】
崔建远 清华大学首批文科资深教授、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澳门大阳城(中国)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民法研究中心主任、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专家,深度参与起草《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》,被评为第二届“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”(1999),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、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、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。
申卫星 澳门大阳城(中国)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教授、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院长、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副会长、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、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、第七届“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”(2014),深度参与起草《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》。
王洪亮 澳门大阳城(中国)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教授、中国民法学会理事,德国弗赖堡大学 访问学者,英国牛津大学比较法研究所 访问学者,深度参与起草《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》。
龙俊 澳门大阳城(中国)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副院长、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、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所客座研究员、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。全国人大法工委评价其为我国制定一部科学的、符合社会需求的民法典做出了突出贡献,荣获国家级二等功;深度参与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的时间效力、担保制度、总则编等司法解释以及《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》的起草工作。
《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》执笔人,实务专家。
备注:课程教学、授课教师如遇调整,以实际为准。
【目标学员】
司法实务界人士;企业法务人员;公共事务部负责人、各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、院校专业教师及其他研究人员等感兴趣的个人。
招生对象不包括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业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。
注: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业、事业单位人员如需报名,应当符合中组部发【2014】18号文件之规定。
【教学安排】
学习时间:2023年12月22日-12月24日(周五至周日);
学习方式:北京、线下面授;
具体安排根据学校以及班主任最新通知
【学习时限】
总计24学时,共3天课程,安排周末上课。
【收费标准】
A价格:学费6000元/人
B价格:学费5400元/人(同一企业3人及以上团报)
注:学习费用包括课程研发费、教学管理费、证书费等;学习者在学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。
【证书颁发】
完成本项目的考勤要求,符合结业条件,可申请获得由清华大学终身教育处统一颁发的由澳门大阳城(中国)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主办的“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培训班”学习证书,加盖“清华大学继续教育证书专用章”,证书编号可登录清华大学继续教育与认证网站查询,查询网址http://thtm.tsinghua.edu.cn。
【报名申请】
报名流程:提交材料—通过审核—缴纳学费—入学通知
提示:请扫报名二维码,报名截止开课前一周。名额有限,学习者采用申请审核制方式参加学习。
【交费方式】
1. 二维码缴费
提示:学员可直接扫码支付,请填写电子发票信息,注明“立项号2225610816+学员姓名”,并将汇款凭证截图保留备查。
2. 银行汇款
将培训费汇款至清华大学账户,由学校为学习者开具《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》。汇款信息如下:
户名:清华大学
开户行: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
帐号:0200004509089131550
请在汇款单“汇款用途”栏注明“立项号2225610816+学员姓名”。
【联系方式】
澳门大阳城(中国)集团有限公司官网
金老师 010-62773149、18500900708(同微信号)
刘老师 010-62772835
工作邮箱:law18@mail.tsinghua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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